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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姚荣泽案 民国初立,律法未制,法院未成,伍廷芳决定从“民国第一案”——姚荣泽案开始,寻求新的规则示范,“以示人以文明气象”。然而,新的司法制度,是否能够抵挡革命同志“报仇雪恨”的冲动?1912年3月23日,上海,一件久已引起轩然大波的杀人案,即将迎来它的审判。 (二)侮辱大总统案 1919年9月15日,上海的《民国日报》上,刊登了一长串围绕“本身徐树铮”展开的家谱式文字,这篇题目叫做《安福世系表之说明》的文章,注明为“某君戏作”。 安福世系中人,则个个又气又羞又恼又恨,只是碍着《民国日报》远在上海“国中之国”的租界里,鞭长莫及。于是指令御用律师穆安素,拟定诉状一份,送去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堂,控告《民国日报》“侮辱大总统及在职官员”。 (三)李大钊案 1927年4月6日,奉系军阀张作霖勾结帝国主义。在北京逮捕李大钊等80余人。在狱中,李大钊备受酷刑,但始终严守党的秘密,大义凛然,坚贞不屈。4月28日,北洋军阀政府不顾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对和谴责,将李大钊等20位革命者绞杀在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内。临刑前,李大钊慷慨激昂:“不能因为反动派今天绞死了我,就绞死了伟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在中国必然得到光辉的胜利”。他高呼“共产党万岁!”英勇就义,时年38岁。 (四)刘玉春案 刘玉春,字铁珊,少时不务生产,游手好闲,光绪末年投军,后入东北讲武堂。毕业后分发到北洋陆军第8师当哨兵。其时军阀混战不断,刘玉春勇敢好战,在军事上开始显露头角。由哨官而营长而团长而旅长,直至北洋陆军第八师师长。授“玉威将军”,1926年死守武昌,对抗北伐军,困守孤城45天,力尽被俘,被释放后在唐生智部任职,不久下野,寓居天津。病亡于此。 (五)溥仪离婚案 鄂尔德特·文绣又名蕙心,是满族鄂尔德特氏端恭的女儿。她的父亲是正宗的满族镶黄旗人,母亲是汉族女子。文绣只有一个比她小两岁的妹妹文珊。末代皇帝溥仪的妃子文绣长期禁锢在深院,不仅溥仪对她薄情,皇后婉容也对她非礼。无奈之下,文绣悄然离家出走。受新女性思想的影响,她经过律师的相助,毅然通过法律途径与溥仪提出离婚。 (六)陈独秀案 1933年4月14日,江苏高等法院在南京江宁地方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陈独秀案。主持审判的是胡善称,推事为张秉慈、林哲民。律师界著名律师章士钊、吴之屏、彭望邺、蒋豪士、刘祖望等免费义务为陈独秀、彭述之等人辩护。上午9时30分,法庭开庭,有百余人旁听。检察官朱隽在起诉书中称陈独秀原为中共总书记,1927年因执行职务不力,被排除总书记职务后,便侧重于托洛茨基派,与“干部派”意见不合,又被开除出党。于是陈独秀纠集一些被中共开除党籍者,在上海组织共产党左派反对派团体,宣传共产主义,攻击国民政府,主张第三次革命。陈独秀的活动虽未达到暴动的地步,但是以“危害民国”为目的,应负刑事责任。起诉书同时对彭述之等人进行了指控。 (七)施剑翘案 施剑翘(1905—1979),原名谷兰,原籍安徽桐城,从小生长在山东济南,因刺杀军阀孙传芳而出名。新中国成立后她因病移居北京,病愈后又移居五台山光明寺村,并以居士身份在碧山寺修行。1957年为北京市政协委员会特邀委员,1979年病逝,享年74岁。 (八)七君子案 民国七君子,指被国民党当局逮捕的爱国会领导人沈钧儒,邹韬奋,李公朴,章乃器,王造时,史良和沙千里。1936年5月,沈钧儒、邹韬奋等著名人士响应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号召,在上海发起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要求国民党停止内战,释放政治犯,并与中共谈判,建立统一的抗日政权等。对此,国民党竟以“危害民国”的罪名,逮捕了沈钧儒、邹韬奋等七位救国会的领导人,这就是轰动一时的“七君子事件”。事件发生后,全国各界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营救运动,国民党政府被迫将七人释放。 (九)周佛海案 周佛海(1897-1948)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中国国民党政府要员,后沦为汉奸。湖南沅陵人,曾国藩的私淑弟子,早年留学日本。是旅日代表。他曾是中共一大代表、党的创始人之一和中共一大的代理书记。“一大”后,他居然叛党而去,成为蒋介石的亲信和国民党内的“状元中委”。抗战期间,他又叛蒋投日,成为汪伪政权的“股肱之臣”。在抗战胜利之时,他摇身一变,由臭名昭著的大汉奸,变成了国民党的接收大员。朝秦暮楚,的确值得后人玩味和深思。 (十)闻一多案 闻一多,原名闻家骅,又名多、亦多、一多,字友三、友山。中国现代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坚定的民主战士,中国民主同盟早期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的挚友,诗人,学者,民主战士。1946年7月15日在悼念被国民党特务暗杀的李公朴的大会上,发表了著名的《最后一次的演讲》,当天下午在西仓坡宿舍门口即被国民党昆明警备司令部下级军官汤时亮和李文山枪杀,闻一多之子闻立鹤也身受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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